(万宜14日讯) 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表示,今年1月1日至9月13日为止,,移民局在全国各地共展开了1万14场的逮捕外劳行动,共逮捕3万1146名外劳和946名雇主。
慕斯达法说,其中在7月1日至9月13日的“大型取缔行动”(Ops Mega 3.0)中,就已逮捕了1万495名外劳和317名的雇主。
“被逮捕外劳包括7288名男子、3020名女子和187名儿童。其中3245人是来自印尼、2487人来自孟加拉、875人来自缅甸、865人来自菲律宾、864人来自泰国、642人来自印度和其他国家。”
许多雇主不怕罚款
他说,仍有许多雇主没有遵守规则和法令,因为罚额对于雇主而言只是很小的数目。
根据《1959年/63年移民法令》第55(B)条文,每聘请一名非法外劳,这些雇主可被罚款1万令吉至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聘请5名非法外劳以上的雇主,可被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或鞭笞不超过6下。
无论如何,法官在作出判决时有酌情权,即法官可以根据所有的案件细节,决定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判决结果。
慕斯达法说,雇主喜欢聘请非法外劳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可以付给非法外劳低廉的薪水,大约是900令吉至1000令吉。尽管这是在犯错的行为,惟雇主们仍认为这是较可行的。
他今日在国民大学与马来西亚及国际研究院(IKMAS)签署策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后,他召开记者会时向媒体如是指出。
根据两方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涵盖在有利于双方的领域交流专业知识、展开联合的研究包括战略和政策方面、提供培养人力资本的训练计划和在可以提高双方信誉的领域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