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9男女被带往安邦法庭3个不同审讯室,面对涉及失信650万令吉公款控状,惟皆否认有罪,案件将在10月4日过堂。
首名女被告是苏占娜(26岁,文职)。根据控状,被告于2015年8月7日至12月19日期间,身为SyarikatGolden Eagle SecurityServices Sdn Bhd职员,失信并擅自挪用受委托的356万6682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可被监禁不少过1年至不多过14年,另加以罚款或鞭笞。
有鉴于案情严重,此案副检察司吴艾妮(译音)在庭上要求法官苏占娜将保释金额提高至200万令吉,惟法官经过考量后将保释金额调低至20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以及交出护照由法庭进行保管,即可保外候审。惟被告必须在每个月首个星期一前往警局报到。
另外8名被告,失信同一家公司180万3926令吉及118万2500令吉。这8名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法官择定案件将在10月4日过堂。
法官也批准这8名被告,其中4人需支付24万令吉保释金,2人需支付2万令吉保释金、1人需支付1万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人支付4000令吉保释金,即可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