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今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提控4人,包括国油勘探(Petronas Carigali)私人有限公司前职员和私人公司董事,所涉及款项总额高达3200万令吉。
4名被告,分别国油勘探私人有限公司前职员贾沙利(40岁)、前技术人员阿末阿拉夫(29岁)、石油与天然气公司AceTimur Drilling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杨美兰(译音,54岁)及杨美兰的丈夫黄顺霖(译音,54岁)。
今天案件在分别在不同法庭提控,面对4项控罪的被告阿末阿拉夫在第8庭面控,首3控罪指他于3月4日至4月21日期间,通过Oceanbase Armada 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分别收取了45万6435令吉、46万1092令吉50仙和53万4891万令吉52仙非法的资金,
他所面对第4项的控状,则指他于2016年2月12日,通过其银行账户收取了5万500令吉的金钱。4项控罪所涉及款项高达150万2918令吉。
阿末阿拉夫对所有控状都不认罪,法官玛迪哈哈鲁拉允许被告,可以用5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保释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8月20日过堂。
另一名被告杨美兰,则被控于3月26日和2015年7月27日期间,收取了总值22万6000令吉的支票。被告对控状不认罪和要求审讯,法官玛迪哈哈鲁拉允许被告,可以用1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保释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8月20日过堂。
此外,在另外一间地庭,被告国油勘探私人有限公司前职员贾沙利被控10项控状,指他通过非法收取及汇款总额582万2991令吉及176万7553令吉新元。这些汇款来自数家不同公司的支票和转账。
被告对全部控状都不认罪,法官阿祖拉艾威允许他用27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在8月20日过堂。
同一法庭里,贾沙利与杨美兰也被控于2015年7月份,涉嫌涉及1300万令吉洗黑钱,在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和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两被告皆不认罪。
此外,杨美兰丈夫,也是案件被告之一的黄顺霖在另一个法庭,则被控于2016年2月4日和2月5日,通过其银行账户收取了约623万令吉的金额。
黄顺霖对于控状不认罪,法官阿祖拉艾威允许他用4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在8月20日过堂。
根据我国法律,任何人一旦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定罪,可以被判坐牢不超过15年,罚款不超过洗黑钱收益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