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一名农业局官员在反贪污案特别法庭,面对9项涉贪污控罪,被告全数认罪,被判入狱共111个月,惟9项刑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须入狱15个月。
法官阿布巴加今天宣判被告8项罪名各入狱12个月,另一项伪造文件触犯刑事法典371条文的罪行,则入狱15个月,所有刑期同时执行,惟被告只需服刑15个月。
40岁被告莫哈末法立宾阿都,面对9项控状,其中6项控状涉及修改稻田耕种范围,2项滥权收取贿款及1项伪造文件控状。
控状分别指被告身为该局助理经济事务官员,于2016年5月至10月间,在亚庇农业局所犯下,6项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463条文,2项控状触犯刑事法典165条文,及一项触犯刑事法典471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