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金正男命案,第二被告段悌香的代表律师郑宝德主张,朝鲜当局才是此案真正的杀手。
他今日在庭上发表口头陈词时说,控方起初便拒绝披露逃逸嫌犯的姓名,辩方在审讯首日,要求控方公开嫌犯身份但被拒绝,直到第9控方证人即雪邦警区刑事调查部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供证后才公开。
他指出,控方呈堂的闭路电视片段可显示,这场暗杀行动是朝鲜籍嫌犯精心策划,段悌香的口供书也指,Y先生及花守先生曾与她进行彩排。
“很明显是朝鲜的政治暗杀行动,国际刑警也已对4名嫌犯发出红色通报。我们十分怀疑,警方是否能将他们逮捕归案,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因为查案官本身也无法确认逮捕令的进展。”
他表示,就连美国也判定,金正男去年在大马机场遇害,是被朝鲜当局以VX神经毒剂毒杀,已就此对朝鲜追加制裁。
此外,郑宝德指出,查案官的调查和提供的证据十分草率,调查结果不仅有缺陷,还持有偏见。
他认为,控方不能反驳指被告的口供不可靠,因为控方有机会核实口供的内容,但控方却没有这么做,因此控方不能直指这份口供是不实的。
“查案官在接受盘问时,无法针对口供真实内容提出异议,也无法提出独立证据证明口供的矛盾。如果调查机构没有完成职责,被告不应该受到惩罚。”
他今日在法庭上为案件陈词时指出,被告给口供时曾提及介绍Y先生给她认识的阮碧翠,证明后者是非常重要的证人,但查案官却没有展开调查;也没有调查被告在河内及大马进行的恶作剧。
他也说,针对被告指她受雇于Y先生、被告指2017年2月13日的拍摄很重要,将会上载至优管,以及被告知Y先生的公司请了新演员,控方也未能对此提出异议。
他表示,段悌香指控Y先生是骗子和利用她,控方对此也没有否认或反对。
他说,不管查案官是支持控方或辩方,都应当公平和独立,调查所有角度,而查案官的行为显示他对真相不感兴趣。
“他对段悌香的口供视而不见。他不是不感兴趣,就是受指示不要调查,这是他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