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1日讯)两名警员和一名退休警员3年前涉及收取5000令吉的贿金,被判坐牢2年和罚款2万5000令吉。
地庭法官罗兹拉沙烈是基于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的疑点,并作出上述的判决。
3名被告分别是阿兹哈阿端(曹长,57岁)、罗斯利巴里(伍长,56岁)和尤索阿里(退休伍长,61岁)。
法官判决被告的服刑日,是从判决日算起,并谕令3名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他们将会被判入狱6个月。
3名被告被控从一名妇女玛丽亚妮索贿,以换取不对她拥毒一事采取行动。
被告曾服务于梳邦再也警区总部肃毒部门,他们被控于2015年4月22日下午约5时,在白沙罗-蒲种大道附近的油站,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以被判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以及罚款贿金5倍或1万令吉。
被告的3名代表律师希兰山姆阿甘告诉地庭,他们在等待向高庭上诉的程序,所以会向法庭提出暂缓刑期的申请。
罗兹拉指示代表律师,必须最迟在今日提出相关申请,否则3名被告必须直接入狱服刑。
本案的反贪会主控官是莫哈末海卡伊斯迈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