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9日讯)知法犯法的前军人涉贪,还企图弃保潜逃,今日罪名成立遭法庭严惩,被判监禁197年6个月及鞭笞79下!惟刑罚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30个月,但鞭笞刑罚维持不变。
这也意味著,被告面对79次鞭笞,也是国内有史以来,鞭笞次数最多的一次。
现年28岁的被告穆沙,是甲州双溪乌浪陆军特战训练中心(PULPAK)出纳处职员,阶级为下士(Koperal),他涉嫌在去年4月至7月间,多次把同僚所申报的5万238令吉10仙的津贴分别汇入3个本身及友人的银行户头,抵触刑事法典第403(不诚实地挪用财物)条文。
被告于去年5月被控,面对79项控状,岂料他在审讯期间弃保潜逃,被反贪会通缉及重新逮捕后,今日在庭上改口认罪。法庭今早判决被告每项控状监禁30个月及鞭笞一下,所以79项控状一共监禁197年6个月及鞭笞79下。
地庭法官拿督纳西尔判决79项控状的监禁刑罚同时执行,但鞭笞次数则维持,执行日从下判日开始计算,这也意味著被告只需监禁30个月,但服刑期间仍需被鞭笞79下。
此案主控官依万沙副检察司对法官表示,被告身为一名军人及公务员,必须有职业道德及诚信,79项控状分别在3个月内发生,法庭应该严惩。
“被告更在上周企图弃保潜逃,和家人及反贪会失去联络,法庭也因此发出逮捕令。但被告最终仍难逃法网,被反贪会官员逮捕,并在今日带上庭时俯首认罪。”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本身是初犯,由于受不了辩护律师所给予的压力,一时想不开而逃跑,家中仍有父母和妻子需要照顾,希望法庭能给予轻判。
被告的辩护律师今日也没有现身法庭,只有被告独自一人辩护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