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在两年前被控涉及900万令吉地产失信罪的律师,今日再被控90项涉嫌9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
不过,被告侯志鸿(译音,50岁)在听完所有控状后,向地庭法官拿督哈毕巴表示不认罪。
被告是被控于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3日期间涉嫌收取、转移及使用其律师楼在联昌银行户头的黑钱,总值905万6134令吉。
他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条文下被控并与第87(1)(b)同读。根据该法令第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的沙菲南斯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以5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外出,但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古玛拉德兰以被告为一名律师且拥有一家律师楼,没有可能会逃跑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
最后,法官批准被告以15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以及提交护照于法庭保管,让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4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