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 20名菲律宾籍穆斯林因持有伪造大马卡以及使用他人大马卡,今日早上在新山法庭面控。20名被告皆认罪,各别被判处坐牢2个月和10个月,其中两人除了坐牢外,也被判罚款2000令吉。
上述8名女被告和12名男被告,年龄介于20至40岁。其中15人被控持有伪造大马卡及5人使用他人大马卡,他们因此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局条例第25(1)(e)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们是在国民登记局与移民局,于本月12日(周一)凌晨1时许,在玛晒长春山庄所展开的一项联合取缔行动中落网。国民登记局官员在今日早上8时30分,陆续将他们押抵新山法庭。
首批抵达的6名女嫌犯在面对媒体镜头时,频频用头巾遮脸,而大部分男嫌犯在押送过程中也用手或低头避开镜头。
被提控的20名被告,分别在新山地庭和新山推事庭面控。首批在新山地庭面控的6名被告俯首认罪,地庭法官艾祖琳判处其中4名被告入狱2个月,另外2名被告被判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偿还以坐牢3个月取代。
至于在新山推事庭面控的14名被告,同样也在庭上认罪,推事诺爱纱判处他们坐牢10个月,刑期从逮捕日当天算起。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法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