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 社运分子法米惹扎在社交媒体的个人账户,上传伪造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通告”案,基于主审法官周二请病假,案展至2月7日下判。
法米惹扎的案件原本在怡保第一地庭进行,并定今日由主审法官诺拉希玛下判,惟因主审法官请病假,所以未能下判,转而向法庭申请改期。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控官纳斯鲁,在第二地庭向地庭法官慕达扎迪申请改期,要求展期下判,获法官批准。
法米惹扎周二上午约10时,以一贯的短袖黑衣及黑色长裤,以及系上一头卷发的打扮,在代表律师廖文轩陪同下出庭。
在法庭批准展期下判后,法米惹扎在庭外大方让媒体拍摄,甚至在拍照时出示一张小丑的图像。
现年41岁的法米惹扎被控于2016年2月8日,有意图地在其个人面子书及推特账户,发布恶搞首相图的虚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通告”,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罪名。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也可更进一步每天被罚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