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署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3年前被控攻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地法今日宣判他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法官扎曼莫哈末诺认为,控方无法出示足够的表面证据,而决定判决67岁的再益依布拉欣无罪。
他说,除了控方证人的证词互相矛盾之外,此案中也明显出现漏洞。
“此案中的受害者(纳吉)没有被传召以给予证词,以了解他是否被再益依布拉欣所发表的言论所影响,因此答辩人(再益依布拉欣)当庭释放,无需自辩。”
控方一共传召了10名证人出庭供证。
副检控官旺沙哈鲁丁之后向记者表示,控方将会就此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再益依布拉欣在2015年12月4日,被控使用社交媒体针对纳吉发表攻击性言论,题为“敦马哈迪背后的集会”的文章表达对前首相马哈迪的支持和要求纳吉下台,被指伤害他人感受。
他是在2015年9月3日下午3时,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犯下此罪行。
他曾在2015年9月2日在雪兰莪皇家俱乐部致辞发表“敦马哈迪背后的集会”一文,并在隔天于武吉安曼警察总部上传其讲词至其部落格。
他被控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多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