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0日讯)2名警员知法犯法,2年前和小贩合伙抢劫,今日俯首认罪,被判监禁与鞭笞。
法官纳兹里依斯迈今日在辩护律师无法提出合理的反驳论点后,宣判首被告阿德里哈兹万(普通警员,29岁)监禁11年与鞭笞6下、第二被告莫哈末法乌兹(巡伍长,27岁)与其哥哥,莫哈末法依鲁兹(30岁)则被判监禁13年和鞭笞6下。
依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联合另2人,于2016年3月18日晚上11时15分,在哥打峇鲁甘榜丹绒峇当,抢劫拉玛奥玛(55岁)的305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提控,最高可监禁20年和鞭笞。
纳兹里依斯迈强调,尽管辩护律师朱海迪阿玛希望轻判,却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以摆脱3名被告的不在场证明,最终只能否认3名被告试图抢劫,因此判处有罪。
主控官哈仄鲁稍早前则要求法官重判2名警员,因为他们违反警员理应保护人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