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命案进入第13天审讯,由于证人,即案件查案官无法提供完整资料,导致审讯二度中断,提早结束审讯。
今天审讯在早上10时开始,在证人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确认证物后,便进入盘问环节,惟中途状况不断,可谓一波三折。
起初,旺阿兹鲁并未携带其调查日志(Investigation Diary)出庭,无法回答第一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的问题,即本身向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政治部索取4名在逃嫌犯真实身份的确切日期,因此他要折返雪邦警区取得该份日志。
案件在2个小时半后重新开庭,不过在证人在回答律师盘问,是否有该班机的乘客名单时表示,这份名单已经附在调查报告,但控方却表示,他们目前手中的调查报告副本内,并未有该名单。
无法掌握所有资料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表示,控方将会检查调查报告的正本,查看是否有相关名单。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指示,控方和调查官必须携带完整的资料,协助案件审讯顺利进行。
这也使到今天案件审讯,被迫提早结束。
较早前,证人回答魏顺成提问时说,他是分别于今年2月17日及18日,向政治部官员取得4名在逃嫌犯的身份。
魏顺成表示,根据证人的说法,其中3名在逃人士,即花守先生、Y先生和仓先生是搭乘同一辆班机飞往雅加达,因此警方要通过移民局取得3人的真实名字,是轻而易举的事,但证人对此不同意。
证人同意,上述3人是在高丽航空职员金武义(Kim UK IL)(译音)的协助下,办理登机手续,因此后者知道他们3人搭乘什么航空公司班机,若警方得知航空公司,就能轻易取得他们的真实身分。
询及警方为何不向该航空公司取得相关资料,证人表示,在案件初步调查阶段,他无法掌握所有嫌犯的资料,以及金武义的身份。
“因此若我要从乘客名单中,找出嫌犯的名字是很难的,因为名单涉及其他数百名乘客。”
魏顺成进一步询问,3人搭乘什么航空公司的航班飞往雅加达,证人却表示他没有记录。
9器官样本呈堂 要求证人辨认
金正男命案审讯,主控官拉嘉再祖法丽达副检擦司今天提呈9项死者(金正男)的身体器官样本作为呈堂证物,要求证人辨认证物,当中包括死者的血液、尿液、眼部玻璃体液(vitreous humor)、胆汁、肝脏、肾脏、肺及脑部样本。
基于一旦开启装有这些样本的保丽龙盒,将会发出阵阵恶臭,因此法丽达向法官申请,不要在庭内打开该保丽龙盒。
她指出,死者的内脏样本是由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部主任莫哈末萨医生进行采样,之后交由大马化学局的莎米拉医生进行化验。
另外,控方也提呈与本案相关的586张照片作为呈堂证物。
另一方面,证人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今天认同,案中4名涉案人士,即花守先生、Y先生、仓先生和詹姆士在案发后,均“改头换面”,但被告西蒂艾莎在案发后并未这么做。
不过,证人不同意,Y先生在换装后,便销毁其个人物品。(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