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4日讯)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部主任莫哈末萨医生坦言,他无法100%确认他所验的尸体就是金正男(金哲),因为他根本没有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 。
他解释,他无法进行DNA测试,因为他只收到一份血液样本,即死者的DNA样本,而未获得金正男直系亲属的血液样本。
他是接受越南籍被告段悌香代表律师拿督拿兰星的盘问时,如是表示。拿兰星质疑莫哈末萨是从何得知该具尸体的身份。
莫哈末萨表示,他是被当时转交尸体的查案官阿兹鲁告知,该尸体的身份为“金哲”,再加上当时遗留在桌上的护照名字为“金哲”,因此认定死者为“金哲”。
他坦承,“金哲”身份有可能作假,因为手持护照者有可能并非本人。
拿兰星在盘问时也指出,莫哈末萨的验尸报告显示,死者中毒的时间未被确定,意即死者有可能在12小时、24小时甚至是2天前,就已经中毒,而莫哈末萨也认同这点。
他也同意,有可能死者在抵达机场之前,就已经透过服食或饮用的方式,被4名在逃的朝鲜人下毒,之后才在机场毒发身亡。
除了2名被告段悌香和西蒂艾莎,还有4名朝鲜人被指涉及此案,不过警方至今仍未逮捕他们归案。
拿兰星也质疑其验尸报告中部分内容,包括死者从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被送往布城医院的经过,因为该过程是由诺丽莎医生转述。
莫哈末萨认同,死者有可能是在前往诊所途中心脏病发,也指出,死者当时的症状与心脏病发的症状有相似之处。
不过,他强调,死者确实有可能因心脏病发而死亡,但此机率是相当低的。
虽然当时金正男命案引发全球轰动,而事后也有人直指金正男死于VX神经毒剂,但莫哈末萨否认,他会因认为死者死于中毒而在验尸时朝著中毒死亡的方向撰写解剖报告,忽略了其他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