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槟州4年内发生91宗企图自杀案件,槟州副刑事调查主任阿都哈林认为提控企图自杀人士只会加重问题,给予辅导才是正确的解决方式。
阿都哈林说,2013年至2017年,槟警方接获通报的企图自杀案件有91宗,但自杀犹如有“季节性”般无法预测,每年数据起起落落,2013年占27宗、2014年26宗、2015年1宗、2016年则有13宗。
他分享,在他的警务生涯中,曾处理服毒自杀、上吊等案件,但有些人却在自杀过程中呼叫救命、或当获救后被询及自杀理由时,会给予“不知道”的答案,显示他们并非真的想结束性命。
根据我国条例,举凡企图自杀者皆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都哈林续称,是否对受害者提出起诉的权利在检察署,但他认为,不应该提控已经面对问题的受害者。“如果你问我个人,我会说,为什么我们要控告一个已经很压力的人?”
多聆听需要帮助者
他说,有些人因为欠债、投资失利或感情创伤才会选择自杀逃避问题,若被告罪成因无法偿还罚款而被送进监牢,那只是雪上加霜而已。被送去戒毒所的吸毒者、或被送往感化院的少年,100个中或许只有一个会变好出来,因为感化院内的都是问题少年。
他是今日出席马来西亚心灵扶助协会(NCOBM)2017年讲座会受邀主讲时,如是指出。
不过,根据槟州消拯局行动主管维查恩的数据,槟州消拯局与警方接获的企图自杀投报数据不一,槟州消拯局在2013年处理过25宗企图自杀案、2014年28宗、2015年39宗、2016年34宗,2017年截至9月则有41宗。
另外,槟城心灵扶助协会主席花伦丝表示,根据统计,全球每年发生近8万宗的自杀事件,社会需要更多愿意聆听及关心这些人的志愿人士,只要有人肯多花一分钟就能改变他们的人生。
不过,临床心理学家翁逸琳医生提醒,志愿人士自身也会面对情绪问题,不宜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志愿人士只能给予协助,而不是“务必拯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