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两男一女因在所属的面子书账号,上载侮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内容,今日被警方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3名被告皆对控状否认有罪。首被告是诺莎芭丽雅(29岁,聘用员工主管)、次被告是吴泰泉(19岁,仓库员工)和第3被告玛兹兰(48岁,印度煎饼小贩)。上述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诺莎芭丽雅是于2017年2月1日下午5时11分,通过其面子书账号上载具侮辱性的内容。吴泰泉则是于2016年12月15日至16日傍晚7时至早上7时,犯下上述同样的罪名。
玛兹兰则被控于2016年11月11日凌晨2时53分,通过名为“Zain Al Aznam”的面子书账号上载该侮辱性的内容。
3名被告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下被控,罪名是刻意制造或传发羞辱的讯息,意图伤害他人感受。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面对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不超过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索菲亚扎卡里亚副检察司表示,原先建议法官让每名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无论如何,诺莎芭丽雅的代表律师法莉达莫哈末向法官求情时表示,基于她的当事人需要负担母亲和两名残疾弟妹的费用,希望法官可让她的当事人以1000至2000令吉保释外出。
吴泰泉和玛兹兰则没有委托代表律师,他们在求情时指出自身没有能力,希望法庭可以降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再纳尔沙烈最终批准每人以3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案件择定10月27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