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太岁头上动土,一名醉酒印裔骑士,在甲州元首车队前危险驾驶,付出6个月监禁和5000令吉罚款的代价,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
现年24岁的被告是一名水喉工人,控状指他于8月15日凌晨12时45分,在马六甲榴梿老温路及武吉峇汝路,多次在载有甲州元首敦卡立耶谷的护航车队及座驾前危险驾驶,包括以“Z”的驾驶方式突然转换方向,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
在此条文下罪成,最高刑罚是坐牢5年及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
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表示,家中尚有一名怀有4个月身孕的妻子,案发前他出席神庙晚宴时被友人灌醉,对事发经过已没印象,并承诺不会重犯。
推事阿娜丽雅在庭上训斥被告,指他出席宗教活动是好事,可是事后却违规驾驶,危及他人的生命。
主控官纳兹菲副检察司说,被告的举动危害他人安全,希望法庭吊销被告的摩哆执照2年,并给予严惩,作为社会借镜。
他指出,被告也会因醉驾罪行,再次被警方控上庭。
被告也有5张闯红灯、无牌驾驶及保险逾期的交通罚单,法官宣判他在这些罪行下罚款1950令吉及坐牢3个星期,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