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 ) 兽父性侵13岁长女长达2年案今日于法庭续审,惟面对包括性侵、肛交及乱伦等626项控状,被告无一认罪,法庭择定9月18日过堂。
现年36岁的巫裔被告(信托基金经纪)是在今早被带往布城儿童性罪案法庭,延续昨日未完成的提控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自今年3月1日起,至7月20日期间,曾连续于每天的早上逾6时至7时、中午1至2时及晚间11至凌晨12时,在位于雪州双溪威的住家内鸡奸其女儿,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罪成可被监禁20年及鞭刑,而有关类似控状多达594项。
在一项乱伦罪行中,被告被指在6月21日,于上述地点性侵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A(乱伦)条文,并与376B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6年,或不超过20年,及鞭刑。
另外,被告亦被指在1月1日至7月21日期间,在住家内虐待亲生女,因此抵触2016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b)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剩馀的30项控状,则指被告在7月11日至20日期间,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条文,并与该法令第16条文下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刑。
在通译员宣读所有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惟并不认罪,主控官艾米副检察司指,基于受害者为未成年亲生女,及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因此要求法庭禁止被告保外,以避免被告骚扰受害者。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求情时,仅希望降低保释金额,而承审法官杨扎丽达在此后择定案件于9月18日过堂。
根据报导,雪州警方在周二曾表示,36岁的被告是在2015年与妻子离异后,就向与其同住的13岁长女伸出魔掌,直至受害者发现2名妹妹也将与被告同住后,才鼓起勇气将事件告诉母亲。
嫌犯被捕后,于昨日被带上法庭,惟控状数量过于庞大,以致曾多次休庭,最终择定今日续审,而2日宣读控状共耗时逾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