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 ) 18岁少年没戴头盔驾摩哆遭截停,还企图以50令吉行贿警员,今日被控上怡保反贪污法庭,被告俯首认罪,鉴于未满21岁,法庭择定9月11日过堂,以等候福利局的调查报告后再下判。
来自邦咯岛的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辩,他在认罪后,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副检察司努鲁华希达基于被告还未满21岁,福利局需要前往被告家进行家访,因而要求法庭允准被告先保外候审。
承审此案的英德拉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建议被告寻求法律援助。
被告萧佳辉(译音),被控于今年4月18日下午2时在邦咯岛华联华小前,因骑摩哆无戴头盔被警员截停时,企图以50令吉贿赂警员,作为不向他开出罚单的条件。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胥视何者为高),或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向法庭求情,指父亲经离世,只有母亲支撑家庭,他目前已无上学,并担任事摩哆技术人员赚取微薄收入,希望法庭减低保释金。
较早时,努鲁华希达要求法庭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以及扣押其国际护照,批准被告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