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华裔女子与中国籍前夫发生抚养权纷争,中国法庭虽然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却为了保障父亲的每周探访权,竟然向母子二人发出离境禁令,导致这对母子滞留中国将近2年,都无法返回大马。
这名大马籍女子庄朝阳,多年前嫁予中国男子后,在大马生下了1名孩子。目前,这个孩子已经8岁,并拥有大马国籍。
庄朝阳在2014年2月申请与丈夫离婚,并在2014年12月于上海长宁法庭获得孩子的单独抚养权。
惟庄朝阳的前夫,竟藐视法庭对抚养权的判决,公然拒绝交出孩子。
庄朝阳随后向长宁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执行上述判决。法庭拒庄女于门外,她被告知须自己设法寻找孩子。
2015年10月11日,庄女成功寻获她的孩子,母子团聚两日。
没想到在10月13日,上海法庭竟批准了前夫的申请,对庄朝阳和孩子施加强迫性的限制出境禁令。
据法庭的非正式说明,为了确保前夫每周对孩子的探视权,若没有前夫的同意,则庄朝阳母子的离境禁令都不能获撤销。
这也导致母子2人一直滞留中国,都无法返回大马。
庄朝阳的家人对于中国当局这项禁令感到不满,并向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拿督王赛之求助。
商讨解决方案
王赛之今天表示,将会在近日安排与中国驻马大使黄惠康会面,以商讨全面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将事件提呈中国驻马大使馆,让马中两方的领导层正视和关注此事,通过中国领导层的帮助,以采取相关的行动和有效地解决这起事件。”
她说,大马绝对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同时也不会干预中国的司法运作。
“我们相信中国绝对不会姑息,关于在行政方面出现任何的偏差,这就是我们今日的诉求。”
她表示,庄家认为,中国法庭这项禁令,违反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十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5条、《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及《公民与政治国际公约》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