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华裔移民局官员涉嫌性侵泰国籍女子案今日续审,被告律师宁加纳登质疑首名泰籍证人沃拉雅在法庭的证词与警方口供内容有出入,向法庭申请撤销沃拉雅的证人资格。
此外,宁加纳登今日在庭上交叉盘问沃拉雅时,后者也承认曾向警方及泰国驻马大使馆的代表说谎。
宁加南登表示,后者在法庭的供证,与警方的口供记录有多处不吻合,因此他在庭上数次质疑证人说谎,并捏造事实,认为证人的证词并不可靠。
沃拉雅在庭上被盘问时承认,在马接翁武扣留营时,协助警方调查时首次说谎,指没事发生,之后则是在泰国驻马大使馆代表到访该扣留营时第二次说谎,因为当时感到害怕。
尽管如此,沃拉雅否认宁加南登指其捏造事实,说谎超过两次的假设。
沃拉雅指出,她与4名友人(包括受害者)录完口供后,听到被告询问女事主“可否按摩?”,两人入房后并上锁。
她说,女事主在回去扣留所途中不曾投诉,直到当天半夜,才向另一名友人转述事发经过。
她表示,被告先要求与女事主口交,之后脱掉衣服,躺在地上进行性交与口交,受害者较后把精液吐在肥皂盘上,再丢入垃圾桶。
宁加纳登则表示,沃拉雅向警方表示本身是在录口供期间,听到被告询问女事主“可否按摩?”,与法庭供词指录口供完毕后听到的内容有出入。
宁加纳登也假设,证人并没有亲眼看到被告及女事主进房,以及转述内容不一致,证人皆通过翻译员否认有关说法。
被告蔡雄杰(译音)被控于今年3月9日,在马接翁武扣留营的女扣留犯检查室内,强奸一名泰国女子,并强逼女子为他口交及恐吓她勿向任何人透露被强奸一事,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强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