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鞋店经理通过应用软件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照片进行移花接木,周五被控上庭,惟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再迪阿都拉(40岁),被控在去年12月3、5及6日,使用软件把纳吉的照片贴在一名穿著不整的女性身边,并将照片上载至其个人面子书。
结果,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副检察司莫哈末苏菲安,以诬蔑纳吉的罪名,控他3条罪名。
控方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33(1)(a)条文提控被告,若被判有罪,可面对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扎曼莫哈末较后也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于7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