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 两名私人公司项目董事和经理因涉嫌收取贿金和报假账高达886万2826令吉16仙,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2被告皆不认罪。
现年48岁的被告林艾华(译音)和61岁的陈天福(译音)分别是Algotech(马)私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董事和经理,2人被控于2013年在国油双塔楼,在LEKAS Package 3额外工程项目报假数,约744万5326令吉16仙。
2被告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超过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法官阿祖拉批准2被告合计缴付40万令吉保释金,以及各在两名担保人担保下保外。法官也逾令2被告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并且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法官将此案订于6月5日过堂。
此外,林艾华也被控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白沙罗办公楼和甲洞工业园收取贿金,作为颁发LEKAS Package 3项目予私人公司的酬劳,涉及金额高达108万7500令吉。
被告面对15项控状,均不认罪。承审法官阿拉武丁批准被告抵押地契和两名担保人,或缴付50万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此案订于6月21日过堂。
另一名被告陈天福被控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白沙罗广场收取贿金,作为颁发LEKAS Package 3项目予私人公司的酬劳,涉及款项高达33万令吉。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承审法官马迪哈批准被告缴付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将此案订于6月5日过堂。
2名被告个别面对的15项和3项控状,均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超过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的主控官是阿末阿克然副检察司、阿都拉西和西蒂莎克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