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展开突击行动,打击私藏、贩卖、猎杀野生动物,成功逮捕11人,并起获49只野生动物和鸟类。
隶属天然资源及环境部的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于3月27日至3月29日,在吉隆坡、森美兰与霹雳州展开“獠牙行动5”,拯救了叶猴、麝猫、亚洲豹猫、印度星乌龟等受保护动物。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说,这些嫌犯涉嫌利用网络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他称,有关当局一直在监视这些不法之徒,相信成功捣毁了一个通过社交媒体在半岛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大集团。
旺朱乃迪今日在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召开记者会,发布在“獠牙行动5”的成果时如是指出。
他说,第一起案件发生于3月27日在吉隆坡冼都,一名46岁巴基斯坦籍男子的摩哆,被发现载有3只叶猴。
这名男子在未持有执照下拥有野生动物被当局拘留,而这起案子将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条文下,即非法私藏野生动物,提控法庭。
射杀羌鹿补4人
第2起案件也发生于3月27日,吉隆坡安邦一名36岁的本地女子,因私藏3只椰子狸、7只叶猴与6只亚洲豹猫,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的第60与68条文。
第3起案件则是发生在森美兰州芙蓉,执法人员在新那旺收费站截停2辆桥车,查获28只印度星龟及2只鹩哥,共逮捕5人,年龄介于21岁至25岁。他们因没有执照私藏野生动物,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旺朱乃迪说,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还破获了一起射杀野生动物案件。
在3月29日,执法人员在霹雳州宜力拦截一辆四轮驱动车,逮捕车内4人,他们涉嫌射杀一只羌鹿,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条文。
针对起获野生动物的处置方法,旺朱乃迪称,会透过动物脱氧核糖核酸(DNA)鉴定动物属地,然后将动物放生。如印度星龟来自印度,因此将会与印度政府合作,将这些乌龟送回去。
严打非法交易野生动物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警告,在未取得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的同意下,私藏或贩卖野生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逮捕,将提控上庭,面对严厉刑罚。
他说,政府将委托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持续进行“獠牙行动5”,严打非法交易野生动物。
他透露,去年政府起获大批野生动物及动物制成品,最多为象牙制品,总值逾8000万令吉。
他说,民众如果发现有人私藏或贩售野生动物,亦可向当局举报,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电话号码是1-800-88-5151,或在官方网页www. wildlife.gov.my进行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