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涉嫌鞭打7岁男童,再以装有热水的器皿“热敷”臀部,造成男童臀部二级烫伤的3名补习中心男女职员,今日延扣届满,警方允许3人口头保释。
新山北警区副主任马永来今日受询时指出,警方已完成调查报告,并会把报告提呈给副检察司,以决定是否作出提控。
他说,3名男女既然已获保释在外,目前还是无罪之身,可回到补习中心继续工作。
据了解,该名男童疑在位于士姑来皇后花园寄宿的补习中心被师长以藤条鞭打臀部体罚,师长过后为了让他鞭痕消退,竟以装有热水的塑料杯、玻璃杯及锅烫“热敷”伤口,造成男童臀部二度烫伤且脱皮。
男童后来自行从副院长家逃出,并通过邻居联络上家人,家人寻获男童时,发现其裤子臀部处渗出血迹,进而揭发此案。
3名补习中心男女职员于今年3月27日在男童家属揭发后,遭警方逮捕助查,并在次日,即28日被带往新山法庭申请延扣,并被获准延扣5天,至4月1日。
被扣者的年龄分别介于23、26及34岁,其中26岁的男子为补习中心助理,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调查此案。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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