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7日讯)由于控方无法提出初步证明文件,3名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PKFZ)案件中被控欺诈罪的被告,无罪获释。
3人分别是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主要承包商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前工程经理刘震东(译音)、营运营运员史提芬阿博、以及巴生港口自贸区发展顾问BTA绘测公司工程顾问陈森永(译音)。
莎阿南地庭法官阿斯玛迪是在控方无法提出初步的证明文件,导致3人表罪无法成立,而做出上述判决。在审讯期间,已经有31人被传召供证。
本案的主控官是阿旺阿玛达加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纳斯副检察司及诺贾里占副检察司。
诱使投资未完成计划
刘震东的代表律师是陈福泉(译音)、史提芬阿博的代表律师希山郑宝德(译音),以及陈森永的代表律师拿督V西丹巴兰。
3人在2010年11月8日,就已否认24项交替控状否认有罪。他们在2006年6月及2008年6月20日之间,在吉隆坡安邦侨丰大厦涉嫌欺骗侨丰托管公司(OSK Trustee Bhd),促使该公司相信巴生英达岛的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当中的两大工程,这工程包括专用区工程和电流基本设施已经完工,使该公司支付1亿1685万令吉给KDSB。
史提芬阿博和陈森永也对另外两项交替指控否认,说两人在2007年7月31日到2008年10月8日之间,利用公司委托人支付542万令吉给KDSB,以支付没有在该区内执行的巴生港口自贸区供电系统计划。
他们是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监禁10年或鞭笞,或罚款。
此外,陈森永和刘震东也否认24项原控状,指他们在2006年6月30日到2008年5月30日之间,诱使巴生港务局付1亿1685万令吉给Kuala Dimensi进行上述两项计划。
此前,陈永森和史提芬阿博,也针对了涉嫌在2007年7月31日至9月21日期间,欺骗巴生港务局支付542万令吉的两项原控状否认有罪。
耗巨额诉讼费没人定罪 港务局前主席向民众道歉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弊案3人脱罪,巴生港务局前主席李华民向公众道歉。
他今日向媒体指出,虽然发生这么重大的案件,但是政府耗费钜额的诉讼费用及公共资源,最后竟然没有任何人被定罪。
“我必须向消费者道歉,我们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及资源,花了超过5年时间,动用了大批警力、反贪委员会的资源、司法审讯,到头来却一无所得。”
他说,过去5年来,他本人也针对这起弊案多次上庭作证,最后的结果,竟然没任何人需要为这个丑闻负责。他对于这样的判决,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