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4日讯) 今遭的巴生地庭,上演一场“赚人热泪”的情节;一名犯下误杀的青年,深深懊悔自己犯下的恶行,在判刑坐牢9年后,他热泪盈眶跪在母亲面前忏悔,寻求母亲及家人的原谅。
这名31岁的巫裔男子莫哈末菲菲尤索夫,被控误杀一名学巴司机,今日在法庭上被判9年监禁,当他步出庭外时,在母亲面前下跪忏悔并失声痛哭,并搂著妻子及出现在法庭大厅的亲属,场面伤感。
被告莫哈末菲菲,被控于2016年2月3日,傍晚6时40分,在巴生溪乌当路,误杀一名24岁莫哈末依哈鲁丁,触犯《刑事法典》第304条文(误杀),并在304(b)条文下面控,罪成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则为3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根据案情,莫哈末菲菲在事发当天,以摩哆载送他11岁的侄女放学,途中遇到一辆学巴经过。
侄女告诉被告,因为错过了该辆学巴的载送时间,原本以为要步行回家了!被告对此感到不满,加速追著该学巴,然后挡著学巴去向。
当学巴停下后,莫哈末菲菲便朝司机莫哈末依哈鲁丁走去,十分不爽地质问司机,为何把其侄女“遗留”在学校,一言不合下,他便挥拳击打司机的脸部数次。
之后,莫哈末菲菲便离开了。这时,证人便走近司机查探他的情况,发现司机全身在发抖,并已无法言语。于是,证人赶紧报警及呼叫救护车,当救护队抵达时,发现司机已气绝。
根据验尸报告指出,死者颈部遭受钝性创伤,死因是蛛网膜下腔出血。
被告律师阿都哈林在求情时说,被告莫哈末菲菲首次犯案,希望要求轻判。
死者的母亲哈丽扎阿末(49岁)在受害人影响陈述书中高速法庭,儿子的死讯对家庭带来重大的冲击,包括情绪上及金钱上,因为孩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协助家庭生意。
此案的主控官是西蒂花蒂玛副检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