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3日讯)2名男子涉嫌协助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的案件,将从哥打峇鲁推事庭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推事聂哈比力莫哈末批准主控官莫哈末哈比布拉副检察司的申请,以将有关案件移交至高庭审理。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希兹米拉兹(32岁)和东姑苏克力(30岁)被指控,通过电报应用程序的即时通讯程式“Gagak Hitam”,向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宣誓效忠和提供支持。
希兹米拉兹被控指是于去年3月30日,凌晨12时37分,在甘榜棉花岛(Pulau Kapas)犯罪,而东姑苏克力则是于同日,下午5时08分,在黄金丹绒花园(Taman Tanjung Emas)的彭加兰芝巴路(Jalan Pengkalan Chepa)犯下罪行。
2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 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被控终身监禁或监禁不超过30年,或罚款,或没收相关资产。
惟2人否认有罪。此外,2名被告的第二控状指,2名被告涉嫌在马来西亚公共地方涉及使用爆炸物进行恐吓,并推进极端组织的意识形态。
希兹米拉兹涉嫌在去年6月28日,凌晨3时32分,透过电报应用程序犯罪,而东姑苏克力则于同日,介于凌晨3时18分至晚上11时27分之间,在黄金丹绒犯罪。
然而,推事宣判希兹米拉兹的第二项控状无罪释放。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哈兹林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