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5日讯)因没有申报马币及外币入境数额,机场关税局于今年首月便逮捕4名人士,其中一人企图携带多达14万8130令吉入境我国。
机场关税局总监拿督韩查表示,首宗案件于本月12日,一名人士入境我国时,没有向关税局申报12万零吉入境数额,当场被捕。
第2宗案件发生在事隔3天后,另一名人士因没有申报的情况下,企图携带14万8130令吉入境我国,而当场被捕。
8天后,即本月23日,一名人士同样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企图携带13万2600令吉及1万5000美元,入境我国而被捕。
超过1万美元须申报
他称,关税局已向法庭建议,以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提控这3名人士。
此外,一名人士因没有申报所携带的5万5000沙地阿拉伯币(即6万5039令吉73仙)入境我国,而被关税局令罚款。
另一宗通过邮寄的马币1980令吉,同样没有向关税局申报而被扣押受查。
韩查指出,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下,任何属于大马产物,如马币无论进口或出口,一旦超过1万美元,就得向当局申报。
个人邮寄或快递,同样必须申报马币总额。
否则,相关人士可在洗黑钱法令及2001年反恐金融法令(AMLA)下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