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 )3警员收取1万令吉贿赂作为不对藏毒犯采取行动的酬劳,今早被控上槟城地庭,3人皆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
3名普通警员莫哈末法立(28岁)、莫哈末祖基菲(28岁)及再诺阿里芬(25岁)今日被反贪会控上法庭,控告3人于2015年3月1日早上11时45分,在柑仔园警局尝试收取一名巫裔男子的贿款。
该名巫裔男子被发现身藏大麻,3人当时身为执勤警员企图受贿,已触犯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另罚款不少过受贿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3人皆不认罪,反贪会主控官阿末卡查理以保护证人不被骚扰为由,要求3人以一万令吉保释,辩方律师芭迪芬代为求情,指莫哈末祖基菲收入仅2000令吉,有两名3岁及2岁孩子待哺,再诺阿里芬收入1100令吉,还有10天就要结婚。虽然莫哈末法立尚未成家,但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以其1300令吉月收入根本无法负担,因此要求减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罗斯兰最后允许3人分别以8000令吉保释,并在2月17日过堂。(257)
伍长为1000图助嫌犯
肃毒组伍长为1000令吉企图助嫌犯偷龙转凤调换毒检呈阳性尿液,今被反贪会控上庭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
伍长杰菲里阿都拉(37岁)被控于2015年3月1日,在东北县警局肃毒组内收取一名巫裔女子的1000令吉贿赂,助该名女子的小叔调换毒品检验呈阳性的尿液。
杰菲里阿都拉被控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另罚款不少过受贿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主控官阿末卡查理要求杰菲里阿都拉以1万令吉保释,辩方律师芭迪芬指杰菲里阿都拉育有4名孩子,其中两名仍在求学,另两名才3岁及6个月,以其2000令吉的月薪无法负担。
地庭法官罗斯兰经考量后,允许他以8000令吉保释,并在2月1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