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首批在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受审的“拿督级主脑与7名手下”案件尚在审理之际,今日再有两名华印裔同党被控上庭。
8名印裔,包括拿督级主脑与7名手下,因涉及私会党Gang 21 Japan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于去年7月21日在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下首控上庭。
今日上午,再有两名该私会党同党,即刘坤平(译音,44岁)及依兰哥(37岁) 于相同法令下上庭面控,令案件人数增至10人。
两名被告是于今早被押往新山推事庭,他们被控于2015年1月18日至8月19日期间,在马来西亚依斯干达特区范围,成为有组织性犯罪的私会党Gang 21 Japan的成员,在刑事法典第130v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下被控。
两名被告在聆听推事诺阿兹兰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但不认罪。
根据控状,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或不超过20年。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刘坤平在此之前,因犯罪遭警方以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1961年结架法令第三条文,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控上法庭。
此外,依兰哥则在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下遭警方对付。两名被告不获法庭准许保释,并送往乌鲁槽扣留营,等候案件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