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 )中国男子透过经纪参与“第二家园”计划购屋,缴付逾40万令吉换来的不是公寓,而是虚假的买卖合约!
暂居在我国槟城的中国籍男子邓先生(47岁)今日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指出,他参与“第二家园”计划原意是要在我国有第二个家,但最终钱花掉了,他的第二家园还遥遥无期。
这名邓先生在2年前就来马,并在去年1月透过友人,认识一名自称可代办“第二家园”计划的房地产经纪,后者献议他购买房子,他于是在对方推荐下,缴付高达40万2720令吉的首期,以购买隆市2间豪华公寓单位。
“我在付钱后2个月,就只是签过一份买卖合约,当时经纪还说我买的单位是土著单位,需要时间做转名手续,我也不晓得这里的房地产买卖程序,所以就全权交由他处理。”
他说,在他苦等逾一年,在今年11月被银行告知贷款被拒,且所购买的其中一个单位已转售他人时,他曾询问该名经纪,对方还表明尽管如此依然还是会抽取首期的2%(约8054令吉)作为买卖合约的手续费,他因此起疑。
求助马华冀讨公道
“当我向发展商查询时,却被告知我根本没有购屋,而所谓的买卖合约只有我的签名,发展商完全没有签名,因此不具法律约束力。”
他表示,当他再联络经纪申诉时,对方却不再理会,他因此深感无助,只能求助马中援助协会,希望能讨回公道。
也是马中援助协会署理主席的张天赐指出,他已联络该名经纪的房地产代理公司,并将为邓先生提供法律援助。
张天赐说,马华投诉部在今年共接获24宗有关房地产买卖的投诉,其中5宗涉及中国人,外籍人士因为不熟悉本地法律与买卖程序,因此容易坠入骗子所设陷阱。
此外,在场的马中援助协会秘书长黄斌也提醒欲在大马购置房地产的中国人,必须了解我国的购屋手续和条规,切勿轻易委托经纪代办,最好是委托律师申请,而更重要的是,在我国购置房地产并不等于能够申请第二家园计划。
他呼吁欲了解更多详情者,可致电马中援助协会热线1800-88-9958或者电邮huangbin@csa.org.my,或者联络马华投诉部03-2203 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