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一名武吉安曼后勤部的副警监(DSP)因在2年前涉及约208万令吉的洗黑钱活动,而于今日被提控上新山地庭;惟被告否认有罪,并获准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反贪会今日发文告表示,被告莫哈末依斯迈(53岁)被控以7项控状,其中3项控状指被告在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26日之间,在新山敦拉萨路的马联保险(MAA Takaful bhd),以非法活动所获得的资金,为自己及孩子分别购买价值一万令吉、6283令吉及4万令吉的伊斯兰保障保险。
“另两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相同的时间及地点内,再以其名义增购价值149万3716令吉的伊斯兰保险。”
同时,最后两项控状直指被告在2015年10月8日至12月28日之间,于峇株巴辖兴业银行(RHB bank)及联昌国际银行(CIMB bank)涉嫌进行洗黑钱活动,并将总值49万9620令吉及2万9950令吉存入某个人银行户头内。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5年及罚款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听过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官莫哈末弗兹经考量后,准许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案件择订于明年1月23日过堂。
此外,被告也被移民局列入黑名单,不准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