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吉隆坡地方法庭今日裁定,前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拿督邱震华因没申报百万令吉佣金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地庭法官索哈里称,控方所提供的证据证明邱震华涉嫌其中,并要求他在明年2月6日以前出庭自辩。
法庭自今年5月4日至8月3日,聆听控方与被控的反驳与控诉后,再分别对证了7名证人的供词,而做出如此决定。
邱震华被控在3年前,获得的近百万令吉的佣金,而遭提控。
此前,法官也应允副检察司普迪曼的要求,在其中供词“无遵守条规”这段句子之前,加入“蓄意”一词。
根据邱震华的资产申明,他和妻子拥有3项生意,同时也是多间公司的股票持有人,包括马航、云顶公司及F&N公司,总值超过64万6000令吉。邱震华与妻子也拥有5辆轿车,包括标致308及现代Sonata轿车。2人也为本身及2名孩子支付10份保单。
根据供词,邱震华是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期间,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蓄意”不遵守副检察司普迪曼于2013年12月23日时,针对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49(1)条文下所发出的宣誓声明,而无申报他所得的96万1500令吉佣金的来源。
来自霹雳州的邱震华,现年58岁。他于1978年加入警队服务,担任见习警长。2007年7月,邱震华升任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一职,长达7年,之前是亚庇警区主任。
2014年2月6日,邱震华被调往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刑事调查部秘书处,由颜康民接任其职位。
他曾在沙巴任警察政治部警官11年,以及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服务10年,包括担任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欣诺的侍从官。他也曾担任冼都警区副主任、蕉赖警察学院教官和砂拉越警察学院指挥官。
邱震华是于今年1月22日被控上庭,原因是没申报他所得的96万1500令吉佣金的来源,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