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8日讯)一名33岁的印裔律师今日被控非礼2名拉曼女大学生,惟对这两项非礼控状否认有罪,法官择订此案于12月9日过堂。
首项控状指被告麦克安东尼于本月1日下午3时30分,在双溪龙镇1路公寓单位门口前,抚摸现年22岁蔡雅晶的臀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袭击他人或对其使用刑事武力)。
另一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同一时间地点,企图非礼现年20岁的受害者王慧瑜,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11条文(企图犯罪)。
被告在聆听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随后,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杰拉尔德表示,两项控状合计需缴付1万2000令吉保释金过高,因被告之前并无犯罪记录。
“被告不曾被逮捕或被提控,他是一名拥有干净记录的已婚人士。”
他指出,原告通过上传影片和自录影片,寻求“媒体审判”,并在警方未完成调查工作前接受媒体采访。
允许保外候审
杰拉尔德进一步指出,根据警方的报告,并没有任何其当事人使用暴力的指控,而原告也没有蒙受伤害。
“第二,原告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其当事人抚摸,直到她转过头看见一名印裔男子站在她身后。”
他表示,其当事人是在获得通知后前往警局自首,并不是因为被大肆报导而自首。
“被告做了任何奉公守法公民会做的事情,即自愿前往警局并与警方合作。”
此外,杰拉尔德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原告在社交媒体发布任何关于此案的证据,因为被告尚未接受审判。
“被告尚未被定罪,不过媒体审判并没有给予他机会表明其方面的说法,这已对他的未来和事业造成伤害。”
推事法兹拉都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和3600令吉,作为两项控状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她也同意辩方的要求,谕令原告不能再发布任何关于此案的资料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