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推事庭今日正式将蒲种酒吧恐怖袭击案件中,两被告被控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一案,转移至莎阿南高庭审理。
推事扎基是在副检察司法基达通知下,指控方已经批准案件移转高庭而作出上述裁决。
两名被告24岁的祖纽斯及20岁依曼,2被告因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被控。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28日凌晨2时,朝蒲种Movida酒吧抛掷“Fuze M213”手榴弹,导致8人受伤。
被告此举是为了执行恐怖主义思想的抗争,威胁了大马民众的安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C(1)(b)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或罚款。
同时,依曼也面对另一项控状。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25日至6月28日期间,在蒲种英达1路的千百家住家C-4-19单位,透过通讯软件“Telegram”支持使用爆炸物进行恐怖活动,以及散播恐怖主义思想并威胁大马民众的安全。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终生监禁,或监禁最高30年,或罚款以及充公所有与此罪名有关的财产。
针对第二项控状,控方尚未获准将此案移交至高庭审理。推事庭将此案订于12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