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7日讯)涉嫌殴打妻子强逼妻子口交的反贪污委员会官员,今早在东甲被控以长巴冷刀恐吓妻舅,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由两名担保人保外。
被告是现年37岁的莫哈末纳兹林阿都拉。控状指他于今年9月21日上午7时10分,在武吉甘蜜甘榜巴力嘉伦登雅的一所住家内,涉嫌以一把长巴冷刀恐吓妻舅莫哈末法德里斯,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恐吓)条文。
在上述法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玛兹林娜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订11月21日过堂。
推事也谕令被告将其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终结。被告也必须每两周前往昔加末警局报到,且不能接近妻儿。
被告今日面控时同样神情自若大方面对摄影镜头,期间甚至举起手臂向媒体示意招手。
37岁嫌犯是印裔穆斯林,担任昔加末反贪会执法官员,住在昔加末达汉利茂,被捕前已缺勤近3个月。
嫌犯约两周前落网时,被验出尿液含有安非他命成分,案件在本月3日交由昔加末肃毒组接手调查,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向推事申请延长扣留7天,但被推事拒绝。
嫌犯涉嫌殴打22岁妻子、以巴冷刀威胁妻子,更强迫妻子为2岁的孩子口交。此家暴事件随后在面子书上被揭发,引起社会关注。
根据警方早前的文告,嫌犯妻子前往柔州礼让的利丰港警局举报丈夫恶行。嫌犯随后于10月27日,晚上8时,在马六甲峇株安南报警反指妻子报假案时落网,由昔加末警方展开调查。
警方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及家庭暴力法案第18条文展开调查。
警方在调查期间,发现嫌犯手机藏有色情短片,援引刑事法典第292项条文(拥有猥琐物品)调查;此外,嫌犯尿检呈阳性反应,共面对5项指控。
除了涉及家暴,他曾于2015年在麻坡涉及毒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