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日讯)3名“伊斯兰国”(IS)成员涉及恐怖活动案,今日被带到峇株推事庭过堂,案件将展延至12月7日,以寻求总检察长获准把该案件移交到吉隆坡高庭。
上述案件今日过堂,第二被告加沙尼占和第三被告莫哈末沙鲁希今日上午9时,在多名特警荷枪实弹押送下,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两人在进出推事庭时,全程低头,一直避开媒体的摄影镜头。
首名被告莫哈末赛夫丁大约上午9时30分,同样由被全副武装的特警押送至推事庭。
根据控状指出,首被告莫哈末赛夫丁共面对3项控状,分别是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刑事法典第130JD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他在9月1日被带往峇株推事庭面控时,承认犯下其中一项住家私藏手榴弹的罪名,遭判处监禁14年及鞭笞6下。
第2名被告加沙尼占被控在住处策划恐怖活动的准备工作、蓄意参与或协助他人参与恐怖活动,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D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第3被告莫哈末沙鲁希则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D条文以及第130M条文(知情不报)。
莫哈末赛夫丁及加沙尼占涉及今年6月28日发生的“蒲种酒吧恐袭案”,造成8人蒙受轻重伤。据悉,两人是认识已久的好朋友,同时皆是峇株巴辖夜市小贩。
上述案件主控官慕斯塔琪今日受询时透露,这起案件今日已在峇株推事庭过堂,并已提呈证物的分析及化验报告给法庭,接下来案件将寻求总检察长通过,带到吉隆坡高庭续审。
承审推事莫哈末祖希米谕令,此案展至12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