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俗称“菜花”的人乳头瘤病毒(HPV)不会通过血液传染,只会通过皮肤接触及性行为传染。
威南悔婚案风波的新郎今日向警方报案,并以曾经捐血作为力证,强调本身并无感染性病。
上述事件引发民众对性病会否透过血液传染或者捐血时能否验出性病等存在疑惑,受访医生强调,只有爱滋病(HIV)会通过血液传染,至于HPV病毒并不会通过血液传染,只会通过皮肤接触或性行为传染。
受访医生蔡志联表示,理论上一个人感染人乳头瘤病毒(HPV)是可以捐血,而在捐血时,医护人员为捐血者所进行的只是初步血液检验,该检验只能扫描捐血者的血液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之后该血液会再进一步送往化验室检验。
吉州行政议员拿督梁荣光医生也说,HPV病毒只能通过皮肤接触或性行为传染,不可能通过血液传染。
“理论上,患HPV病毒者可捐血,但捐血后血液会送回化验室检验,如果发现捐血者的血液患有性病,医院会致电要求捐血者重回医院检验。”
槟州圣约翰队主席兼执业医生拿督余添山说,医院进行捐血活动,都得按照非常严谨的作业程序,捐血前,医护人员会先进行问卷调查,如询问捐血者是否有传染病、是否有家族遗传病症或是否有服食药物等。
他补充,捐血后,血液会送到医院血库储藏,但这一包包血液并不会直接给病人使用。
“每一包由民众捐赠的血液,必须经过化验后才可供病人输血。”
这也意味,民众捐血后,其血液必须再经过一轮的化验,确定其安全性,才会供病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