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拿督邱震华涉嫌没有申报佣金案,法庭今日传召最后一名证人拿督巫亚时(73岁)指该笔佣金并非贿款,更不是黑钱。
巫亚时也是吉隆坡前副总警长。他表示,邱震华只介绍售卖产业的经纪人于一名有意购买产业的生意人,并且收取佣金。
他说,在2009年,一名商人询问他是否认识任何人要售卖武吉免登的产业以作为商业用途,所以便询问了邱震华,而邱震华便介绍了人给他。
“邱震华是其中一名我询问的人,因为我的想法是,他(邱震华)是其中一个仍在警界工作且认识一些房地产经纪的人。”
法庭今日对被告收取售卖两所吉武吉免登的产业佣金并没有申报做出提控,该产业价值分别为550万令吉的产业以及价值9800万令吉的Fortuna酒店产业。
被告从介绍售卖产业中获得了总值103万5000令吉,即分别为5万5000令吉售卖产业佣金以及98万令吉售卖酒店的佣金。
根据口头上承诺,邱震华将所收到的佣金中,抽出10%给予巫亚时,即10万3500令吉以及5500令吉,并且所有佣金都是以现金交易,因此扣除给予巫亚时的佣金,邱震华只收了93万1500令吉的佣金。
邱震华被控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期间,在布城反贪会总部,没有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1)条文,申报收取佣金。
因此法庭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对邱震华做出提控,并且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苏海尼也择定10月13日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