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日讯)涉嫌蒲种酒吧恐袭案的工厂员工祖纽斯,今日再被控另1项支持恐怖主义的罪状。
24岁的被告在聆听控状表示明白,但没有认罪记录,推事玛里安随后将案件择定于9月7日过堂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3月25日至7月1日期间,在英达岛阿玛达布特拉城(Bandar Armada Putra)一间33号单位,透过通讯软件“Telegram”支持恐怖活动及散播恐怖主义思想。
此举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不超过30年,或罚款。
在7月25日,祖纽斯及20岁依曼因涉嫌朝蒲种Movida酒吧抛掷手榴弹被控上八打灵再也法庭,2人分别面对11项及10项控状,并承认使用手榴弹及企图谋杀等的罪名。
此案件是大马首宗恐怖袭击,案发后,警方曾一度否认是一起恐怖袭击,并指会从商业纠纷,黑帮寻仇及私人恩怨著手调查。
然而经过连日追查,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坦承此案为恐袭,并宣布警方成功逮捕15名恐怖份子,其中除了2人负责抛掷手榴弹的嫌犯之外,还有2名警员,正计划抢劫以筹募圣战资金以及保护同党免遭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