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18岁华青疑充当“大耳窿”跑腿,在闯红灯时遭警方截查,结果被警方搜出车内有许多非去借贷传单及布条,被告周一在法庭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颜嘉成(译音)今早被控上新山推事庭,控状指他于本月21日早上8时30分,在拿督翁新镇开车时闯红灯,结果遭到警方巡逻车截查。
警方检查被告车子后,在车后厢发现许多非法借贷的传单,在进一步调查中,被告带领警方前往拿督翁新镇柏机然11路的一间民宅,警方从中起获33万9000张传单及7536张宣传广告布条。
为此,警方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将被告控上法庭,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年监刑,及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谋另有他人
被告通过律师在庭上表示认罪,惟律师协助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来自贫穷家庭,是4名孩子中的长子,他在被捕前只不过工作了一个月。“我的当事人相信只是一名代罪羔羊,非法集团的幕后主谋另有其人。”
此外, 被告律师也强调,被告在延扣期间给予警方充分合作,同时他也是初犯,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诺艾莎推事在聆听被告求情后,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金则须以3个月监刑代替。据被告代表律师在庭外受访时说,被告父母将会帮被告清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