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已针对Suasa航空公司(Suasa Airlines Sdn Bhd)展开调查,并对“MONSPACE航空”(Monspace Sky Airlines)的出现向警方报案。
此外,大马民航局(DCA)则要求Suasa航空公司针对此事做出解释。
大马航空委员会今日发出文告表示,该会目前正调查“Suasa航空公司”涉嫌偷飞事件,也向警方投报了Monspace Sky航空。
Suasa 航空公司并无拥有合法的航空服务准证,因此他们不得提供民航营运服务,因为必须拥有航空服务准证和航空营运许可证(AOC)才可进行。
“截至今日,Suasa 航空公司并无拥有合法的航空服务执照(ASL),因此他们不能够提供商业航空营运服务。商用航空操作必须要拥有航空服务准证和航空营业许可证(AOC),才可营运。”
文告指出,Suasa航空公司曾向大马航空委员会提出申请,在2016年7月22日运作从吉隆坡飞往浮罗交怡的商业航班,惟当时该委员会拒绝其申请。
“然而在同一天,Suasa航空以‘首航试飞’的方式启运该航班,因此我们正接受该公司。”
文告也提到,大马航空委员会也就Monspace Sky航空误导公众一事,向警方报案。根据目前所收集到的资料,航委会发现Monspace Sky在没有航空服务执照和航空服务准证的情况下,标志本身为一家航空公司。
委员会也提醒消费者,切莫与Suasa航空和Monspace Sky航空安排任何的航班,确保不会为旅程带来任何不便。
另外,民航局也发表文告说,Suasa航空公司在2015年12月15日获得了临时航空服务准证,而Suasa确实也在2016年1月18日向民航局申请航空营业许可证。
“但当局在对Suasa 航空能力进行稽查和调查后,民航局在2016年7月22日发出了营业许可证,不过,Suasa航空必须向大马航空委员会申请完整的航空服务准证,才能启运,但直到媒体声明出来前,该航空尚未获得颁发。”
民航局指出,Suasa在没有营业许可证和服务真准证前,是不可以从事任何的商业航空运输服务。
民航局也提到,该局并未向Monspace航空或Monspace Sky航空发出任何的营业许可证。惟,Suasa航空飞机上出现Monspace Suasa航空的标志,因此民航局促请Suasa航空对此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