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9日讯)监督大马罪案组织(MyWatch)主席拿督山吉旺,因为涉嫌在6月时,犯下勒索和非法聘请外劳,于今日分别被控上芙蓉推事庭及地庭,惟他否认有罪,2项控状择于8月1日过堂。
山吉旺在地庭被控,根据控状指出,被告于6月22日,晚上10时45分,在南北大道汝来收费站处,蓄意聘请一名没有执照的非法外劳员工玛尼瓦纳安,因而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扣留期间被打
这件案件的法官是法蒂亚、主控官是赛夫哈兹米副检察司、伊兹旺副检察司和苏廓阿布巴卡。
而山吉旺的代表律师则是哥宾星、帕拉卡斯、帕文和海詹。
哥宾星代表被告,向法庭要求,基于本身的健康问题,希望获准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因为在扣留期间被打,向警局报案。
随后,法官法蒂亚允许,被告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在警察的押送下,到警局报案。
目前山吉旺是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被延扣至本月31日。
另外,山吉旺今日也被带往推事庭面控,被告被控于同日、同时间及同地点,蓄意恐吓现年38岁的吴拓汉(译音),并行使勒索。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与涉嫌非法赌博业者的吴拓汉交涉,并让受害者交出2万5000令吉的现金,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