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监督大马罪案组织(MyWatch)主席拿督斯里山吉旺针对警方援引防范罪案法令(POCA),扣留他长达21天一事提出司法审核的申请。
随著法庭驳回山吉旺的申请,他随后也通过代表律师入禀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承审本案事务司法专员拿督卡林拉曼今早致函其代表律师哥宾星,指高庭认为推事庭允准主控官援引防范罪案法令(POCA)第4(1)(a)条文,将山吉旺延长扣留21天,至本月31日的决定,并无违反法律为由,撤销山吉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哥宾星今日在高庭为其当事人山吉旺入禀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后,向媒体透露,高庭在探讨该项司法检讨申请后,认为这项申请是没有必要的。“周四下午,法官在探讨我们的申请后,认为这是没有必要进行。”
7月10日,多次被警方逮捕调查的山吉旺再度被警方逮捕,并于隔日被带上吉隆坡推事庭,在防范罪案法令下申请延扣长达21天,直至7月31日,获得推事庭的批准。随后,山吉旺通过代表律师哥宾星向高庭申请这项延扣的司法审核,挑战警方的决定。
早前,在今年6月22日,山吉旺在南北大道汝来收费站,涉嫌勒索非法赌博业者2万5000令吉,遭到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和第385条文(试图勒索)逮捕,并在其丰田VELLFIRE休旅车内,起获1万6080令吉及5台手机,随行的印裔司机也一同被捕。
山吉旺在过去多度揭露警队出现贪腐问题,他在2013年7月更曾遭枪手狙击,一度生命垂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