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尼萨针对“WWW1”言论起诉第三电视台(TV3)一案胜诉,高庭今日谕令第三电视赔偿20万令吉给尼萨。
高庭副主簿官哈妮再都今日在内庭做出这项谕令,尼萨与第三电视的代表律师皆在场。
第三电视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菲特里向媒体表示,高庭谕令第三电视支付这笔赔偿额,是考量到尼萨当时是霹州大臣,也是霹州议会反对党领袖。
他说,法庭也认为第三电视在播放有关新闻时没有履行新闻从业员的责任。
今年2月24日,联邦法院裁决,上诉庭判尼萨胜诉是没有偏颇的,并认为第三电视存有污蔑尼萨的成份。
尼萨是在2012年5月抨击柔佛苏丹以52万令吉标下WWW1车牌,而TV3后来指尼萨此番言论背叛苏丹。尼萨于是在同年7月入禀法庭起诉TV3诽谤,索偿5000万令吉。他在高庭败诉后,惟上诉庭推翻该裁决,改判尼萨胜诉。
尼萨在此案中,将第三电视、首要新闻制作人罗哈妮,并指该台在5月30日播放针对他的推特发文的诽谤性言论。
高庭在2013年5月13日驳回尼萨的诽谤案,而他继续上诉至上诉庭时,上诉庭在2014年2月25日宣判尼萨胜诉,并谕令高庭估算有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