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7日讯)华裔少年5年前在新山一家专科医院接受割除包皮手术,因全身麻醉后发高烧陷入昏迷,住院2天后不治事件,案件经过逾3年的诉讼后获判胜诉,涉案专科医院及麻醉师必须赔偿家属逾6万令吉。
虽已在法律上为孩子讨回公道,但痛失爱儿的双亲仍无法接受院方在危急时刻的处理方式,决定继续向卫生部及大马医药理事会投诉。
2011年,就读国中初一的邓文龙(14岁)因排尿困难,于11月15日到专科医院进行割包皮手术,少年在医生建议下进行全身麻醉后,却出现对麻醉药过敏状况,以致发高烧陷入昏迷,随即送入新山中央医院,却在住院2天后不治。
继续向2单位追究
邓文龙的家属在他逝世后,于2013年3月19日针对儿子之死入禀法庭,控告该专科医院、泌尿科医生李金忠(译音)以及麻醉师诺哈山医生。民事庭于今年5月30日判处起诉人胜诉,该专科医院及麻醉师必须赔偿家属6万零48令吉,此案医生李金忠则无须为此案负责。
死者父亲邓广达(52岁)与母亲黄群蓉(48岁,商人),今日在妻舅黄政权(41岁)陪同下,举行新闻发布时,披露有关消息。
邓广达表示,他们对法庭作出公平判决感到满意,但仍对有关医院及麻醉师诺哈山医生的疏忽感到不服,因此将通过律师向卫生部与医药理事会做出投诉继续追究此案。
黄群蓉指出,虽然胜诉,但却无法换回儿子的生命。若儿子仍活著,如今已19岁,或许也进入大学。家人将把所获得的赔偿,作为其他孩子的教育费。
黄政权则说,法庭判处麻醉师诺哈山医生必须对此案负责,是基于他在动手术时,使用过量的麻醉剂,导致其外甥在手术后陷入昏迷状态。
他说,虽然很多人也有遭遇医疗事故的不公,但却因为类似案件难以告成而决定不采取法律行动,惟他希望借由外甥的案例,让公众知道若遇到类似问题应该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