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二房东把房子租借给第三方,原以为能减轻经济负担,岂料租户向大耳窿借贷后失去音讯,连累他频遭大耳窿骚扰,停放在住家的轿车惨被泼硫酸。今日促请租户现身解决事情,同时希望大耳窿勿再骚扰。
该名二房东是在新加坡工作的林福明(41岁,技术人员)来自槟城的他,因为在新加坡工作的缘故,5年前与妻子和3名年龄介于3岁至7岁的小孩来到武吉英达花园租了一间房子居住。
他透露,因为想要减轻经济压力,他决定将其中一间房间转租给第三方。去年11月份,他把房间租借给一名来自霹雳州实兆远,27岁的邱姓男子,外号为“阿翰”。
“阿翰在新加坡担任石膏工人,每天都早出晚归,原本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也未拖欠租金。”
阿窿泼硫酸
“然而到了今年3月份,住家却无辜遭大耳窿泼硫酸,我原本以为是大耳窿点错相,当天晚上就到警局备案,怎知后来就收到贴有阿翰照片的纸条,我之后向阿翰询问时,他却说自己仅是担保人,同时也答应会尽快处理及解决这件事。”
林福明今日在柔佛人民社警主席叶一德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申诉遭大耳窿骚扰经过。
他进一步表示,他原以为阿翰已解决上述事件,在本月4日及19日,大耳窿又再度向住家泼漆及利用铁链深锁住家大门,迫使他再度向警局备案。
“之前大耳窿泼硫酸时,波及我的国产迈威轿车、妻子及孩子的新鞋,前后共损失2000令吉。”
他透露,“阿翰”自5月中旬开始就已失去音讯,他仅能利用微信与阿翰对话,催促他尽快解决这件事,但对方却一直利用各种借口搪塞他。
“我现在只希望阿翰现身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大耳窿勿再骚扰我们一家人。”
叶一德现场拨电给阿翰,对方在另一端承认借贷大耳窿的正是他本人,大约借了几千令吉,承诺会解决上述债务。
叶一德较后表示,凡涉及非法借贷活动者,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一旦被定罪,可被判25万至100万令吉罚款,或判监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