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手机销售员被控阻差办公,遭判处入狱一天及罚款5000令吉,即日服刑。
被告是现年27岁的李俊伟(译音),根据控状指出,他被控于今年5月19日,傍晚6时40分左右,在南北大道北上靠近东甲的170公里路段,遭两名巡逻警察拦截时阻差办公,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此案今日在东甲推事庭下判,通译员宣读上述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并承认有罪。
通译员指出,在上述罪状下,被告将可被法庭判处入狱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卡蒂娜在推事宣读判词前要求法庭给予被告重罚,借此警示被告及广大社会人士必须与警方人员配合。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指出,身为家中长子的他,只是靠手机销售员的收入维生,加上父母都没有工作,父亲则患有心脏病,他必须负担家中的开销,他要求法庭轻判。
承审推事莫哈末喜达雅在听取主控官的陈述及被告的求情后,宣判被告入狱一天及罚款5000令吉,刑期从今日算起。如果被告未能缴付该罚款,则将以入狱8个月代替。
新闻背景:
今年5月19日,傍晚6时40分左右,李俊伟(译音)开车行驶在南北大道北上靠近东甲的170公里路段时,因被指改装汽车车牌及滥用左车道超车,遭当时执行巡逻任务的警察截停调查。
据悉,李俊伟(译音)遭截停扣查时,被指不但没有和执勤警员配合,还与对方粗口相向,并出手朝一名警员达米阿努斯的胸口推去,以致后者跌倒在地。
警方随后将他带回警局接受调查,5月23日将他提控上庭,他在庭上俯首认罪,案件订于5月2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