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0日讯)男子持猎枪轰毙一名前来劝架的友人,这名男子今日在高庭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处以绞刑!
被告是44岁的恩利甲布,来自加帛。
他被控于2013年11月30日下午4时至5时之间,在加帛省前往一国民型学校的路旁,以猎枪轰毙了一名男子乌加祖柏。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
案件没疑点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法只有死刑。
案发当天,死者因为看到被告和另一名男子正吵架,于是上前劝架。被告因为不满死者前来阻止,因此拿起猎枪就朝死者的胸部开枪,死者也当场丧命。
高庭法官苏邦莲在判词中指出,控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的罪行,而辩方在自辩过程中没有挑起合理的疑点,因此宣判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被判绞刑。